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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[发表时间]:2018-06-05  [来源]:    [浏览次数]:

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

各有关教学单位:

根据“省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”要求,扎实推进全省高等教育人才队伍建设,更好服务全面振兴,现组织2018年度“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1.创新团队须依托科技平台或一流学科。科技平台包括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重点实验室、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、工程实验室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产业技术研究院。一流学科指省级及以上一流学科。学校培养和引进的领军人才,尚无科技平台和一流学科依托的,也可择优申报。

2.鼓励高校牵头,在实施高校“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”、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及校企联盟、服务“五大区域发展战略”及“一带五基地”建设规划活动中,与科研院所、企业围绕同一技术领域或研发方向组建产学研用”相结合的创新群体联合申报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要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,重点围绕目前科学技术重点领域或科技前沿热点问题开展研究。

2.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,取得同行公认、国内领先的重大创新性成果,具备冲击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实力,在反哺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成效显著。

3.创新团队的带头人须是科技平台的负责人(方向带头人)或是一流学科带头人,品德高尚,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,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,获得重大科研成果,或在我省转化过重大科技成果,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。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,应在本校教学、科研一线工作。

4.创新团队人数一般应在10人以上,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。

5.优先资助下列团队:已经并在后续研究中能继续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转移重大、关键共性技术,提升产业水平;带头人成功实现新老交替;多学科交叉组建;支撑一流学科建设。

6.创新团队带头人不得兼报本年度辽宁省“兴辽英才计划”各子项目及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。

7.有关年龄和申报材料数据截止到201836日。

三、申报名额及其他

1.相关教学单位限择优推荐1个团队。科学技术研究院对申请团队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,并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推荐。

2.省内高校本年度共计遴选资助20个创新团队,其中理科团队18个,文科团队2

3.高校推荐的省管干部申报数量要少,标准要高,从严掌握。

4.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已结题的可以继续申报,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。

四、资助方式与标准

1.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经费从省人才工作经费列支,一次性拨付。

2.每个理科团队资助50万元,每个文科团队资助10万元。创新团队应具有配套经费能力。

五、申报材料

1.《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请书》(附件1)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,电子版(以团队负责人姓名命名)一式一份。《申请书》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,双面打印,不超过80个页码,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。

2.2018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,并加盖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;电子版(以负责人所在单位命名)一式一份。

3.经费预算按照100万元编制(省级财政经费50万元,团队配套经费50万元)。

六、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

1.报送时间:64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2.报送地址:中华路校园建业楼212

3.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

阜新校区:刘文进,65167 0418-5110323

葫芦岛校区:王伟,64752

4.E-mailkyc3350142@163.com

附件:1. 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请书

  2. 2018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

科学技术研究院

2018年5月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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